校属各单位:
寒假及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持续加固作风建设堤坝,切实筑牢全校教职工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
1.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抵制歪风邪气。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各类节礼;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安排;严禁以任何形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2.严控集体聚餐和团建活动。节日期间,各单位原则上不组织大型聚餐、团建等聚集性活动。确因工作需要组织小型集体活动的,须严格履行报备程序,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及纪检监察处报批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活动方案,严禁超范围、超标准组织活动。
3.严格执行禁酒要求。任何集体活动、聚餐场所一律禁止饮酒,工作日期间更要以身作则,杜绝任何形式的饮酒行为。严禁借团建、聚餐之名违规吃喝,严禁组织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活动。
二、坚持厉行节约,倡导文明过节
1.大力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杜绝餐饮浪费。节日期间走亲访友、家庭聚餐要量力而行,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摒弃铺张浪费陋习。
2.倡导文明健康的过节方式,鼓励开展积极向上的活动,自觉抵制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风气,树立文明新风尚。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将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举报邮箱:ygsjcsj@163.com
举报电话:15284411455(陈老师)
中共云南工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