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云南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深化清廉云南建设、强化节日正风肃纪”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弘扬新风正气,进一步强化全体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营造文明和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校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防范“四风”问题反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管理干部要既当好廉洁自律的“排头兵”,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又当好分管领域的“责任人”,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营造廉洁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七严禁一规范”
全体教职工要始终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严格恪守纪律红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诱惑,重点做到以下要求:
(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接受学生、家长及有关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电子礼券、土特产,或通过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手段收受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财物;严禁向相关领导赠送上述各类财物。
(二)严禁违规接受宴请接待。严禁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供应商、施工单位等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消费娱乐等活动。
(三)严禁公款违规消费。严禁借过节之机利用公款组织吃喝、旅游或参与娱乐活动,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使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坚决杜绝“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歪风”。
(四)严禁违规使用车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
(五)严禁酒驾醉驾及违规饮酒。严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上班、加班、值班、出差、参会或调研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失德。
(六)严禁参与违纪违法活动。自觉抵制各类“节日腐败”,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七)严禁其他违纪行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不越雷池、不踩红线。
(八)规范礼品礼金上交。因特殊原因未能拒收、不便退回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等,须及时上交至纪检监察处,或等值折价款后上缴至廉洁廉政账户(户名:云南爱因森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31515924)。
三、强化监督问责,筑牢廉洁防线
校属各单位要严格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中出现“四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敢抓敢管,把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对学校各级管理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监督力度,对顶风违纪者,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举报邮箱:ygsjcsj@163.com
举报电话:15284411455(陈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