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是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完善领导班子配备的切实需要,对于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具有重要意义。你了解党委换届吗?
一、什么是党委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党的基层委员会,简称基层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
——《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会的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下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三、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1、党委委员的职数设置
党员在100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
2、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3、委员候选人的差额
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4、党委委员产生的程序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四、提名候选人的注意事项
1.提名前要对广大党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2.要严格审查候选人资格,公示候选人名单,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五、谁能参与党员大会投票
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进行选举时,凡有选举权的党员都应参加。
1.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2.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预备党员在党员大会上不能参与投票。
3.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4.党员参会但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代写。
六、选举的实施
1、选举前
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2、到会人数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3、选举主持
(1)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2)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3)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4)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1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4、选举监票人
监票人需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者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5、选举计票人
计票人需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6、选举投票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者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7、选票计票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8、选举结果
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预选时由监票人向上届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举时由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
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来源:节选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