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集体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上级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9:00
二、地点
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人员
(一)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二)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专职组织员。
(三)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四、议程
(一)理论学习
1.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2.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3.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5.学习“云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6.学习王宁同志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一次集中学习时的动员讲话。
7.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
(二)参会人员交流发言。
(三)党委书记李国琼作总结发言。
五、有关要求
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确定有事不能参会者,提出请假申请,经分管副校长审批后发至党委宣传部张源处。
党委宣传部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