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委员、党总支、支部、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中共云南省教育厅党组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南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团和深入做好宣讲对谈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党委书记、校长研究决定于11月6日(星期二)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暨管理干部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1月6日(星期二)下午16:00-17:30
二、会议地点
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邹利斌同志
四、参会人员
(一)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校级领导干部;
(二)各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
(三)工青妇负责人及民进总支负责人;
(四)校团委书记、副书记,各分团委书记;
(五)全校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干部。
五、会议议程
党委书记于波同志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参考提纲》进行总体宣讲,并做下一阶段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安排。
六、会议纪律要求
(一)请参加会议人员安排好工作,提前10分钟到会;
(二)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将书面请假报告或OA请假流程交党委办公室佘达文处。
党委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